五年有限质保
一、质量保证
浪蒂卫浴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明城镇福田路28号)(下称“供货方”)对其制造、供应或销售的卫浴用具及相关配件(下称“产品”)提供以下质量保证,但须遵守以下条款和条件。
二、五年产品质保
供货方保证,从购买之日起五年期间内,任何产品如经供货方代表检查或评估后确认,系在生产或材料方面存在缺陷,将在自主决定的维修中,免费以同等产品替换。
供货方保证,作为选购或作为整套产品一部分而随产品一同供应的附属件,如下水器等,质保期为从最初购买之日起一年内。
三、报修
根据本质保书提出的所有报修,必须在引起报修的任何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供货方书面提出,其中包括:
(1)发票编号;
(2)供货方工厂的发货日期;
(3)描述说明和其他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供货方合理要求的关于所称缺陷的照片和示意图,以便对报修进行评估。
四、免保范围
本质保书不包括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坏或问题:
(1)合理损耗;
(2)误用、滥用或事故;
(3)没有按照供货方的指示清洁或维护产品;
(4)暴露于过热、直接火焰、紫外线辐射或危险化学品;
(5)使用粗糙清洁布、钢丝球、金属器具或有锋利边缘的物体作用于产品表面;
(6)安装不当、未按照供货方的指示安装,或由有资质的水暖工以外的任何人安装;
(7)按理本应在安装前或安装期间发现的损坏或者任何其他问题或故障;和/或
(8)任何非由产品制造中的缺陷或过失而发生的事故。
五、供货方责任
(1)在法律允许的最充分范围内,供货方不承担对任何人的损害或伤害、对任何财产的损害以及对任何间接、后续或者其他损失或损害的所有责任。
(2)供货方违反本质保书所订的任何明示条款或条件,或任何非排他性、隐含条款或保证而担负法律责任,仅限于供货方在选择以下事项时存在违反本质保书条款或保证的情形:
(甲)产品的修理;
(乙)产品的更换;
(丙)产品的购买价格。
六、适用法律
本质量保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